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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不会“吃”企业养老金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1月19日10:53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时,回应记者提问表示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1月19日上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时,回应记者提问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

胡晓义指出,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这样就实现了规则公平、制度公平。但是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扶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现在企业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比例关系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就高得多,大概是2.5:1,而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所以落实国务院《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因此不必有这种担心。

他指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比较长,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改革的范围从原来的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其他所有制企业,还有城镇其他一些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很大。到去年底已经覆盖了总量3.4亿人左右。这些年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总的基金积累已经到了3万多亿,这为我们应对老龄化高峰期的挑战,准备了更好的物质条件。而国务院决定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改革,这是一个新举措,过去确实没有基金积累。

[责任编辑:彭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