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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证券网2015年02月11日15:52分类:宏观经济

核心提示: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出席2015年度银监会系统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银行业法治建设的思路和方向提出五项要求。

2月10日,银监会召开2015年度银监会系统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监管法规培训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银行业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提出全面推进银行业法治建设的思路和方向。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并形成“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尚福林指出,我们是银行业改革发展的监管者、推动者、亲历者和见证者,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的首要政治任务和神圣职责使命,也是我们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基本前提和根本要求。

尚福林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要深刻认识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常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着力增强法治意识,着力完善银行业法律规则体系,着力推进严格执法,着力强化执法监督评价,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促进提高依法监管和依法经营水平,积极推进银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银行业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尚福林就银行业法治建设的思路和方向提出五项要求。第一,加强法治学习。要准确把握学习目标,通过学习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学习效果落到监管工作成效上来;要发动全员学习,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要改进学习方法,实现系统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第二,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确立科学的立法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中央治国理政目标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及重大关切,确立银行业立法目标任务;要明晰责任主体和边界;要加强立法协调配合,加强与立法机关和国务院法制部门的联系,其他经济金融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三,加强执法的严肃性和一致性。要夯实执法组织基础,推进监管执法组织架构改革,按照监管规则制定与执行相分离、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分离、行政事务与监管事项相分离、现场检查与监管处罚相分离的原则,整合监管资源并向监管一线倾斜;要规范执法程序标准,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优化监管流程,对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程度和公信力;要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对执法人员和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将执法检查的结果纳入依法监管考核体系。

第四,促进全员守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推动银行业规范经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普法责任。加大问责惩戒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提高监管震慑力。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查处内外勾结诈骗客户存款的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切实抓一批反面典型,深查严纠管理漏洞,为全行业重敲警钟,确保客户合法权益和银行业合规经营。

第五,要抓住根本保证,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要加强党的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周鹏峰)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