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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烧钱促滴滴快的合并 不涉及反垄断法

腾讯财经2015年02月15日09:53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2月14日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联合发布声明,宣布两家实现战略合并。两个市场份额领先的公司合并,是否涉及反垄断法?对此,有接近商务部的人士表示,双方的营业额很可能未达到需要申报的标准,并不涉及反垄断法。

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这个情人节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2月14日早上,消息人士对腾讯财经表示,中国最大的两家出租车打车应用公司滴滴打车(以下简称“滴滴”)与快的打车(以下简称“快的”),将在14日正式宣布合并。随后上午10点,腾讯科技报道,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联合发布声明,宣布两家实现战略合并,双方确定,在春节后的适当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

联合声明中披露,新公司将实施Co-CEO制度,滴滴打车CEO程维及快的打车CEO吕传伟同时担任联合CEO。两家公司在人员架构上保持不变,业务继续平行发展,并将保留各自的品牌和业务独立性。双方未透露持股比例和新公司估值。

此前,腾讯财经曾报道称,双方合并的消息最快在本周宣布。合并之后新公司中,二者的股权分配比例为52%对48%。而华尔街日报的报道称新公司估值为60亿美元

与腾讯财经两天前报道不同的是,新公司并非由原滴滴打车CEO程维单独担任CEO,而是实施Co-CEO制度。此前,多位消息人士曾对腾讯财经表示,新公司管理层将以滴滴打车团队为主,快的高管团队大部分将套现离场。目前,双方的联合声明只宣布了Co-CEO制度,并未宣布其他高管、尤其是原快的高管的去留信息。这些仍待春节过后的新闻发布会揭晓。

值得注意的是,在传出合并消息之后,滴滴相关负责人曾回复新华社记者的采访称,“针对两大公司合并事宜,作为财务投资人之间应该是有洽谈的,但作为创业者与管理层,还在一线激烈博弈。”但快的打车CEO吕传伟在内部邮件称,双方公司管理层经过反复沟通与交流,最终达成共识,决定两家公司进行战略合并。这意味着,双方合并,不仅有资本的力量,也有创业者的意愿。

对于合并之后,双方各自的主要投资人腾讯与阿里在新公司的股权、两个APP是否同时使用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地图选用腾讯地图还是高德地图等细节问题,联合声明未有涉及,有待春节后的新闻发布会揭晓。

专车大战促使合并

对于滴滴与快的的合并原因,消息人士曾对腾讯财经分析称,两家公司在补贴出租车司机、乘客,尤其是介入专车业务后,对私家车主的补贴上陷入恶性竞争。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滴滴打车每天的补贴与运营成本就达到1000-2000万人民币。而更有盈利前景、但需要投入更大成本的专车业务,是促使二者合并的最重要原因。

快的打车CEO吕传伟在内部邮件称,但专车领域面临着各种新的变化及更多新的力量,在包括代驾、拼车、公交、地铁等更广泛的移动出行领域,双方均面临着各种挑战与风险。……双方公司管理层经过反复沟通与交流,最终达成共识,为不辜负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以更好地完成国人移动出行的完美理想,决定两家公司进行战略合并。“

双方合并之后,可以提高对出租车、乘客尤其是私家车主的补贴议价能力。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介入专车业务的私家车主常常在两家之间摇摆,谁家补贴高就挂靠哪家。

两家的合并,还可以提高面向汽车租赁公司的议价能力。由于交通部1月8日表态私家车禁止介入专车运营,滴滴与快的不得不寻求私家车之外的车辆来源。其中,有租赁车辆和牌照资源的租赁公司,是最为现实的渠道。合并之后,也可提高对于租赁公司的议价能力。

而中国最大的租车公司神州租车在1月底推出自己专车服务,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滴滴和快的合并。与滴滴快的相比,神州专车背靠神州租车总数超过6万辆的自有车队,以及大量租赁汽车牌照,此外神州租车已经在港股上市,在购买车辆上融资渠道更为多元化。

如果滴滴、快的要发展自有车队,就需要有更多资金。两家公司的合并既可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也将有利于新公司融资。神州租车董事长兼CEO陆正耀曾对腾讯财经算过一笔账,“1辆车20万,1万辆就是20亿。”

对于滴滴与快的合并,陆正耀今日上午对腾讯财经表示,“(神州租车)在专车项目发布之前,已经预测到了这个情况。也为此做了充分准备。其他不予置评。”神州租车公关负责人则称不予评论,“神州专车将坚定的按照自己的发展战略,强劲推进专车业务。”

不涉及反垄断法

对于双方的合并,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两个市场份额领先的公司合并,是否涉及反垄断法?对此,有接近商务部的人士对腾讯财经表示,双方的营业额很可能未达到需要申报的标准,并不涉及反垄断法。在我国反垄断审查的体制中,商务部负责反垄断中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批工作。

反垄断法的配套实施细则之一,《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给出了经营者集中的两条申报标准,达到其中一条即需要进行申报: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滴滴和快的打车只在中国发展业务,适用于第二条。上述接近商务部的人士对腾讯财经表示,两家公司早期只是作为传统出租车和乘客之间的中介,本身并不收取车费,向乘客直接收费的专车业务发展时间也并不长,两家的营业额在2014年度很可能合计不超过20亿元,达不到申报标准。

由于滴滴和快的并未披露营业额数据,上述不超20亿元只是推测。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也规定,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目前商务部官方对于滴滴快的合并,还未有正式的表态。(刘中盛 杨杨 黄媛 王月)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