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陈谊娜
北京(CNFIN.COM /XINHUA08.COM)--5月27日,《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下称《指南》)发布,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首个国家标准,《指南》解决了美丽乡村“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引导各地探索向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可持续维护、规范化服务、科学化评价的方向推进。
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经过近年来因地制宜的探索,已经形成浙江安吉、福建长泰、贵州余庆等较成熟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
然而,样板之外,大多数乡村依然是脏乱、落后的代名词,依然固守着山青水美人不富的所谓“原生态”。今年春节期间,一位博士生的返乡笔记在社交媒体疯转,那种爱恨交织、欲走还留的无奈与无力,或许才是大多数人心中最真实的“乡愁”。
有学者说,中国农村正深陷价值真空、治理混乱和生态危机三大困局,并非危言耸听。而这些,远非架桥铺路、绿化亮化这些硬件设施的完备所能掩盖和替代。
《指南》的可贵之处,在于不仅关注到村庄建设、经济发展等外在、现实问题,同时也未忽视“文化保护与传承”之类内涵、长久问题,明确要求“建立乡村传统文化管护制度,编制历史文化遗存资源清单,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毫不夸张地讲,留住了乡土文明,也就留住了中华民族最深的根。而乡土文明的重建应该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二是向法制文明的转型。
《指南》的关键之处,在于始终贯穿“村民主体”,保留“乡土气息”。比如在乡建过程中,明确了公众参与和监督两个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第三方村民满意度调查,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合法权益。近年来,在大规模新农村建设中,有些地方赶农民上楼,在生产方式尚未改变的情况下,把城市的生活方式以及社区的管理模式强加给农民;有些地方打着改善居住环境的旗号,替农民做主修建了很多华而不实的基础设施;有些地方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基层组织形同虚设,没有精神寄托的留守村民皈依了基督教甚至某些邪教组织寻求“拯救”……明确了“村民主体”便找到了乡建的原动力,保留“乡土气息”就避免了城乡“一样化”的恶果。
有人质疑,都依照国家标准建设,会不会千村一面,特色尽失?对此,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专家表示,《指南》的发布重在为美丽乡村建设引入标准化的管理理念和手段,侧重框架性、方向性的指导,所规定的21项量化指标均是对乡村建设的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就好比取最大公约数,给乡村的个性化发展预留了空间,决不能搞成“一刀切”“齐步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