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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金融合作论坛将每年举办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6月14日07:49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大湄公河次区域金融合作论坛13日在昆明举办,300余名来自中国、泰国、老挝、缅甸等国家的金融人士围绕“一带一路”下的金融区域合作与共赢展开研讨,并达成了《2015年大湄公河次区域金融合作论坛共识》。

新华社记者吉哲鹏

昆明(CNFIN.COM / XINHUA08.COM)--大湄公河次区域金融合作论坛13日在昆明举办,300余名来自中国、泰国、老挝、缅甸等国家的金融人士围绕“一带一路”下的金融区域合作与共赢展开研讨,并达成了《2015年大湄公河次区域金融合作论坛共识》,提出每年将举办GMS金融合作论坛,并作为GMS经济走廊活动周的重要部分,为经济走廊沿线的省(市、府、邦)政府提供金融合作开放、创新交流搭建平台。

大湄公河次区域金融合作论坛即“GMS金融合作论坛”,目前已成GMS经济走廊活动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论坛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构想,旨在推动构建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为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增添动力,扩大合作成果在经济走廊沿线地区的覆盖面,深入推动各国金融行业合作、互利共赢。

在本次论坛上,云南省副省长和段琪、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李振江、云南省金融办主任刘光溪等嘉宾先后进行了主旨演讲,普遍认为“一带一路”将使沿线国家受益,其中资金融通是重要支撑之一,这将进一步推动GMS各国金融行业深入合作、互利共赢。

据介绍,鉴于今年6月10日GMS经济走廊2015年省长论坛达成的关于“每年举办GMS经济走廊省长论坛”等共识,参会各方代表达成了《2015年大湄公河次区域金融合作论坛共识》。

该《共识》提出,将强化GMS金融合作论坛与经济走廊省长论坛等的密切联系,金融合作论坛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经济走廊合作机制。每年举办金融合作论坛时,由金融合作论坛举办国的主办方向经济走廊论坛和省长论坛介绍成果,反映诉求和建议,提请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关注和重视,在更高层面得到解决。

该《共识》还提出,将推进金融合作交流,探索政府间和国际间、民间的合作机制,并争取顶层设计。同时,推动金融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推动国际金融开放合作,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探寻适合经济走廊发展的国际金融区域合作模式,探讨项目融资和鼓励投资机制,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为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完)

[责任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