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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实行夏季周末弹性作息制度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新华社2016年04月02日08:37分类:宏观经济

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实行夏季周末弹性作息制度有利于激发旅游消费需求,但各地调整作息制度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不得随意调整工时。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针对个别城市探索实行夏季周末弹性作息制度,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实行夏季周末弹性作息制度有利于激发旅游消费需求,但各地调整作息制度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不得随意调整工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明确规定,不能直接把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对于将周五下午休息时间计入带薪年假时间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府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不能不顾实际简单从年假或法定节假日中扣除。

这位负责人指出,各地出台夏季周末弹性作息时间方案,要在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产活动的前提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周密安排。

去年8月正式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完)

[责任编辑:彭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