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宏观经济 > 海关总署:企业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报关手续

海关总署:企业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报关手续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5月13日08:49分类:宏观经济

核心提示: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在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后,可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海关注册编码,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手续。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海关总署网站12日发布的2016年第32号公告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在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后,可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海关注册编码,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手续。尚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继续使用海关注册编码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完)

 

[责任编辑:彭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