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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调整住房信贷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提高

中国证券网2016年07月11日10:57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日前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厦门房贷新政将于15日开始执行。按此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二套房”最低首付比将达六成,“三套房”将无法申请贷款。

日前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厦门房贷新政将于15日开始执行。按此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二套房”最低首付比将达六成,“三套房”将无法申请贷款。

据中国新闻网7月11日报道,此前,厦门市房价一路走高,今年5、6月份房价环比上涨分别为全国第一和第二。有说法将厦门与合肥、南京、苏州并称为房价上涨“四小龙”。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资料显示,为“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和合理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厦门将调整住房信贷政策。

“新政”包括,第一,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购房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在本市有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未结清,或名下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60%;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政策调整时点。上述政策调整由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别牵头组织执行,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在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王崎看来,此前房价的快速上涨,的确让厦门存在较大的调控压力。他认为,此次调控,调高了贷款门槛,会加大炒房者成本,对房价快速上涨,会起到一定遏制作用。

不过,王崎也认为,目前厦门住宅库存不到七个月,供不应求的状况依然存在,他认为厦门下半年房价涨幅虽会放缓,但依然会保持当前房价。

在厦门一房地产中介机构工作的王先生则对记者表示,出台限贷政策是“大家都意料到”。他告诉记者,随着厦门房价快速上涨,自己所经手的好几位客户都是“快进快出”的炒房者。他也认为,新政出台后,对炒房者会有一定遏制作用,对二手房房价可能也会有一定影响。

[责任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