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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金融董事长江文才解析网贷监管细则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8月25日21:32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委8月24日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标志着P2P网贷监管细则正式落地。较去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办法》新增了更为严苛的要求。业内人士表示,国内P2P网贷行业未来一年将面临洗牌,逐步规范发展。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委24日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标志着P2P网贷监管细则正式落地。较去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办法》新增了更为严苛的要求。业内人士表示,国内P2P网贷行业未来一年将面临洗牌,逐步规范发展。

据了解,对借款人的借款金额设置限额管理是《办法》引发最大关注的新规定。具体来说,“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对此,新华社记者特意采访了同江金融董事长江文才,他认为设置借款上限抓住了风险管理的本质,客观上利于防范大额标的带来的信贷风险,对于投资人无疑起到保护作用。但是如何确定借款人已获取的融资金额,平台在对借款人的审核中会存在一定的难度。

毋庸置疑,借款上限的要求对一些涉及房地产融资项目等单个标的数额较大的平台影响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强调了资金存管的重要性,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同江金融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首批会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首”的核心准则,为客户搭建专业级金融安全体系,构筑可信赖的P2P网贷服务平台。今后也将继续严格执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促使P2P网贷行业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