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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事权改革的要害是明确地方事权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8月27日09:34分类:宏观经济

核心提示:当前,落实《意见》的核心是明确地方事权,也就是哪些事情该由财政掏钱来办。

新华社记者王立彬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当前,落实《意见》的核心是明确地方事权,也就是哪些事情该由财政掏钱来办。

《意见》是国务院第一次比较系统提出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即政府公共权力纵向配置角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具体而言,《意见》是捋顺我国财政体制的治本之策,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根基之一。这项改革顺利推进了,我国才能建立现代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我国现代治理体系。

《意见》是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事责关系,即政府花钱办事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就是要解决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问题,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谁花钱谁办事儿”“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儿”“办多少事儿花多少钱”。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财权事权匹配的核心是“办啥事”。财政问题只能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大视野下,轮廓才会清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花钱办事上,中央与地方的事责关系,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正如文件开宗明义强调的,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首先是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等等。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就要看到《意见》着眼规范的重点是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如何各归其位、各司其职的问题。

我们要做强的是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这是因为越到地方和基层,越贴近人民群众,贴近微观市场主体,而不是要打造“强势”地方政府。此次改革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在公共服务上不缺位,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越位,在简政放权中不“逆流而上”。

改革千头万绪,市场千变万化,地方千差万别,只有把握全面深化改革这个时代大局、大势,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补上公共服务短板,才能为我国实现现代治理打牢基础。(完)

[责任编辑:彭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