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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国十条”打通国有资本投资产业基金通道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9月23日10:25分类:宏观经济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场称为“创投国十条”)明确,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市场人士认为,政策打通了国有资本投资产业基金的通道,有利于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母基金市场作用日益凸显。

新华社记者侯雪静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市场人士认为,政策打通了国有资本投资产业基金的通道,有利于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母基金市场作用日益凸显。

中国母基金联盟秘书长唐劲草说,政策鼓励国企、大型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通过母基金参与创业投资,拓宽了资金来源,利好母基金发展,预计到2017年底市场化母基金整体规或将超过一万亿元。

分析认为,明确支持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在历史上尚属首次。目前保险公司、大学基金会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虽已没有法律障碍,但从国务院层面发文予以支持仍具有积极意义。

“以往产业基金资金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和民间资本,国有企业在发起成立、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等方面渠道没有打通。”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说,从当前国内形势来看,“结构调整需要鼓励创业创新型企业发展,以直接融资的方式投入到这些高科技等产业中去,通过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形式,让风险和收益对称。”  

郭田勇说,“创投国十条”下母基金市场作用凸显。对于大型国有企业,国有大行,大型金融机构等大额资金不便于参与具体项目,可以通过投资母基金推动产业发展。

“国有资本风险收益对称,有利于拉动民间投资跟投,促进产业基金的发展,进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推动供给侧改革。”唐劲草说。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