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区域经济 > 武汉公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 要求司机为本市户籍或持居住证

武汉公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 要求司机为本市户籍或持居住证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10月15日08:08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武汉市法制办14日公布网约车经营服务、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等管理文件征求意见稿。在网约车管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具有武汉市户籍或者取得武汉市居住证。

新华社记者李劲峰、廖君

武汉(CNFIN.COM / XINHUA08.COM)--武汉市法制办14日公布网约车经营服务、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等管理文件征求意见稿。在网约车管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具有武汉市户籍或者取得武汉市居住证。

此次公布的《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坚持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节网约车数量和运价。

武汉市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符合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具有车身电子稳定系统,轴距不小于2700mm等条件要求。

在网约车驾驶员申请条件方面,驾驶员应取得相应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饮酒后驾驶、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暴力犯罪等记录。同时,驾驶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记录。

针对“顺风车”等网络拼车领域,武汉市公布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车辆所有人为武汉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营业性小客车不得提供合乘出行;每公里合乘费用不得高于巡游车公里租价的50%;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

据介绍,这批征求意见稿文件由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起草。此次征求意见期截至10月20日,为期一周。社会各界与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