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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家电业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价倾销

中国证券网2017年01月11日10:22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记者11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1月9日在京召开家电行业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国内主要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小家电生产企业和主要电子商务平台负责人参加。

记者11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1月9日在京召开家电行业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国内主要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小家电生产企业和主要电子商务平台负责人参加。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负责人充分肯定了家用电器生产流通企业为我国家电行业快速发展做出的努力。同时提醒告诫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公平有序竞争。不得相互串通横向垄断;不得实施纵向垄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价倾销;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一旦触犯法律,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