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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设“贷款周转金”助小微企业解融资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1月13日16:45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根据日前出台的《昆明市小微企业应急贷款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将开展小微企业应急贷款周转金业务,按照不低于1.2亿元的资金规模,可提供一次最多1000万元的企业到期贷款续贷支持,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压力,防范和化解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链断裂引起的风险。

新华社记者侯文坤

昆明(CNFIN.COM / XINHUA08.COM)--根据日前出台的《昆明市小微企业应急贷款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将开展小微企业应急贷款周转金业务,按照不低于1.2亿元的资金规模,可提供一次最多1000万元的企业到期贷款续贷支持,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压力,防范和化解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链断裂引起的风险。

根据管理办法,“贷款周转金”专项用于支持昆明市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较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且有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临时短期垫资服务。贷款周转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和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配套出资设立。其中,市财政首期统筹安排6000万元,并根据资金使用和企业需求情况,逐步增加资金的规模;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1:1配套出资,资金由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集。

昆明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贷款周转金管理和使用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坚持资金封闭运行、公司运作、滚动使用、控制风险的原则。企业每次使用贷款周转金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请贷款周转金额度不高于企业当期应当归还银行贷款额度的80%、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在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使用贷款周转金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为提高贷款周转金的使用效率,贷款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前15个工作日内,资金使用日综合费率为0.4‰;超过15个工作日的,超过部分资金使用日综合费率为0.8‰。(完)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