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和旧村改造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改善,关系到城市功能提升和城区经济发展。同时,征收拆迁历来是信访多发地带,容易诱发越级访和重复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以来,济南市在棚改旧改中,践行“不与民争利、阳光征收、用群众工作方法”的原则,坚持算大账、算发展账、算民生账,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赢得了群众满意。2016年,济南市在山东省率先完成4.5万套省级棚改任务;完成征收拆迁912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率达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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