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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助力春耕生产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3月01日10:58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又是一年农忙时。为了保驾护航春耕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29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新华社记者董峻、胡璐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又是一年农忙时。为了保驾护航春耕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29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农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绿。2016年,各地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但假劣农资案件仍时有发生,农民群众对农资质量还不够放心,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新挑战。

按照备忘录约定,29个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在农资生产经营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

其中,除农业部门单独采取的限制或撤销相关行政许可、从业资格等惩戒措施外,还包括在政策支持、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的限制措施,如依法对失信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从严审核、将失信企业的失信状况作为享受优惠性政策支持的审慎性参考等。

同时,农业部将定期汇总农资生产经营领域失信信息,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农业部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并将逐步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将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并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强化各地农资监管信息的共享和业务联动。

“当前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是政府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领域。”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备忘录有利于相关部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运用综合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信用约束引导作用,使农资生产经营者不想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程建林则认为,这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在农业领域签署的第一个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新型农资监管制度的基础。应借此契机,进一步强化农资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和发布,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为市场监管、政策扶持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将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检测不合格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此前出台的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农业部将支持地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鼓励种子、农药、兽药等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

同时,加快完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严打无证制售假劣农资的黑窝点,并加大案件查处,提高执法震慑力,加快推进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推进社会共治,完善打假长效机制。(完)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