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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鼓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中国证券网2017年06月08日16:58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6月8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通过有效促进资金、人才、土地、信息等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将上海打造成为全国创新引领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高地。

6月8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通过有效促进资金、人才、土地、信息等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将上海打造成为全国创新引领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高地。

《意见》提出,要通过发挥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制度优势,大力促进产融结合,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等途径,强化金融要素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上海将加强自贸区金融改革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

围绕促进产融结合,《意见》提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差异化信贷管理体制,开展投贷联动、产业链金融、并购贷款、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融资服务模式创新。

《意见》还提出,上海将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推动金融机构和制造业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业务,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推动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融通。建立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推动浦东、嘉定建设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区)。完善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围绕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意见》提出,上海将支持企业开展上市、发债、资产证券化以及在“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发挥产业转型升级、集成电路等产业基金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若干个百亿级产业投资基金。发挥上海本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功能,不断完善多元化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融资提供信用增进服务。

根据《意见》,未来五年,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上海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2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占上海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宋薇萍)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