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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中国证券网2017年06月16日16:16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自2017年7月10日起实施。

据中国政府网6月16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自2017年7月10日起实施。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划分为15个门类、40个条目、95项特别管理措施,与上一版相比,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措施。其中特别管理措施包括具体行业措施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水平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指出,此次修订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是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有效防控风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