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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融资渠道将获拓展

经济参考报2017年07月13日09:05分类:产业经济

核心提示:7月12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决定将《快递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决定将《快递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指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双创”推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对保障和扩大就业、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国民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营造融合、协同、共享的“双创”生态环境,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创业创新实效,会议确定,一是创新政府管理。加快推动涉企证照登记和备案的各类信息整合至营业执照,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对内外资企业推动实施一个窗口登记注册和限时办结。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广自主申报。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适当放宽互联网教育等行业准入条件。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二是优化“双创”服务。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简化专利等无形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实现协议、挂牌或拍卖定价。大力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推动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三是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增设从事普惠金融服务的小微支行等。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并支持保险公司提供相应保险服务,鼓励地方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稳步扩大创业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推动国家出资的基金设立扶持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创投基金。探索对创投孵化器等比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政策扶持。四是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大型企业开展内部“双创”,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研究实施更有效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的措施。依托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支持关键领域和瓶颈环节技术改造。制定发布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五是强化人才支撑。适应新型和灵活就业形态,完善社保、税收等相关政策。落实和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创新主体对人才激励的自主权。简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录程序,没有岗位空缺的可申请特设岗位。简化外国高层次人才办理在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证件程序,开展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等服务“一卡通”试点。外国留学生创业凭高校毕业证等可申请居留许可。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启动支持计划,推动来内地创业的港澳同胞和回国(来华)创业的华侨华人同等享受当地公共服务。把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纳入“双创”相关政策支持范围,允许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返乡农民工可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恒丰银行研究院商业银行研究中心负责人吴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作为传统金融服务的长尾客户,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创新创业公司发展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些公司的融资难题,要坚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手抓。一方面,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在政府主导建立创投基金之外,还要通过简政放权和降低市场门槛,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创新创业公司。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特别是基于知识产权抵押的融资模式创新以及投贷联动、资产证券化等模式。

“在解决融资难题时,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做好风险防范,这需要从政府层面主导建立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以及小微融资的担保机制,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吴琦说。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高玉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内,拓宽创投融资,还需依赖传统银行。但是,由于创投缺少“硬资产”,当务之急是增加专营性机构,扩大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创投的直接融资发展滞后,但潜力较大。除了探索股权投资、投贷联动之外,还可以探索创新创业债券。(林远)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