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7年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

中国证券网2017年08月18日16:27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8月18日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近日,云南省印发2017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8月18日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近日,云南省印发2017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淘汰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政策明确的淘汰类产能;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各州市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内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省级有关部门可结合职能职责,扩大行业范围),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方案提出,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核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方案还提出,开展水泥、钢铁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一是对全省水泥企业逐家现场监察,内容包括水泥企业基础情况数据,水泥产量、耗电量和综合能源消费,执行《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情况,节能管理统计制度等,重点核查水泥产量及耗电量。严格按要求对水泥熟料及粉磨企业实施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的阶梯电价政策。二是对全省涉及粗钢生产主要工序的钢铁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内容包括钢铁企业基础情况数据,粗钢产量,烧结、球团、高炉、转炉工序产量和能耗,执行《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13)情况,节能管理措施情况等。对钢铁企业严格执行基于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水平的阶梯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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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