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成立金融领导委员会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8月19日10:18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委任了10位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他本人将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任期为两年,由2017年8月18日开始。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张欢)香港特区政府18日公布,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委任了10位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他本人将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任期为两年,由2017年8月18日开始。此举旨在落实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竞选政纲中的提议。

根据当天公布的消息,金融领导委员会的主席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其委员包括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金融管理局总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行政总裁等,成员皆为金融界从业经历丰富的人士。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将为金融领导委员会提供秘书处服务。

金融领导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三项:在货币稳定、金融安全及提升市场素质的前提下,就发展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进行讨论,提供策略性及前瞻性的政策指引和建议;备悉特区政府各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就上述建议的落实过程;讨论由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不时提出的其他议题。

中国银行(香港)经济及政策研究主管谢国樑表示,成立金融领导委员会凸显了本届特区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重视,委员会的成员覆盖了金融业界的各个领域,将会更好地发挥金融协调发展的功能,有利于规划金融发展的整体性战略,同时也强化了相关措施的落实力度。

林郑月娥此前曾表示,金融监管与领导需要达到平衡,金融领导委员会要综合监管者和发展者的角色,定期检视国际金融形势和香港相应的措施。金融领导委员会成立后,行政长官会与委员会定期见面。(完)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