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27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推进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进行了部署,会议原则同意了《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
当前,上海正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是构筑上海科创中心“四梁八柱”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技术研发与转化、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推进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上海要培育形成一批创新需求明、服务能力强、管理体制新、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功能型平台,建立新型科研组织、投入和考核机制,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开放性的功能型平台体系,集聚和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提供支撑。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功能型平台基本功能和布局、管理运行机制、投入考核模式、组织保障等。
会议指出,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要突出政府引导、突出开放协同、突出市场化运作、突出一台一策,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要立足于产业发展,立足于创新体系和转化体系对接,通过组建一批功能型平台,为上海全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基本骨架和节点,衔接产业链与创新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型企业。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探索合同式管理、机构式资助、市区协同支持,建立符合创新规律、以质量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运作效率。(宋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