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预计明年一季度颁布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12月14日10:42分类:区域经济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 李滨彬) 在香港13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陈帅夫指出,香港特区政府一直与广东省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紧密合作,共同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估计于明年一季度颁布。

粤港澳大湾区的范围包括广东省的九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和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区内铁路、高铁、高速公路、航空和航海网络日趋完善,特别是一些大型跨境基建设施,如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和莲塘/香园围口岸未来将陆续落成,这将有助促使大湾区内人员、资金、技术等流动更为顺畅。此外,大湾区内的城市人口超过6600万,经济规模超过1.4万亿美元。因此,大湾区极有潜力成为具备最高竞争力的湾区城市群,并可同时提升其宜居度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陈帅夫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大湾区建设就是要体现这几项重要策略。

为了更有效协调推动城市间的发展,将会从国家层面统筹《规划》的落实,包括成立协调机制,除了粤港澳三地政府外,亦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港澳办和相关中央部委。特区政府会按照《规划》所订的政策措施,与中央相关部委、广东省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商讨和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以落实《规划》。特区政府亦会继续与业界、商会、专业团体和相关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就如何有效落实《规划》听取意见。

在参与《规划》编制的过程中,特区政府就《规划》征询了业界和相关委员会的意见,收集到的意见包括改善税务安排、推行便利港人和车辆进入内地的措施,和降低不同专业界别在大湾区执业或提供专业服务的门槛等。特区政府已向国家发改委做出全面反映。

对于现时港人在内地工作超过183天须缴付内地个人所得税的安排,特区政府会在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框架下,争取为港人在大湾区就业、创业、营商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包括与内地有关当局探讨有关港人在内地工作的税务事宜。

至于有关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的票价收费水平及票务安排(包括是否有票价优惠计划),特区政府正连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积极商讨,会适时公布有关安排。

此外,特区政府一直争取内地当局为港人港企推出更多开放措施,鼓励他们到内地创业和发展。以深圳前海为例,特区政府一直支持前海推出更多惠及港人港商的政策措施,包括税务优惠,并且支持推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和深港设计创意产业园的发展,为初创企业和青年创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陈帅夫表示,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就是推动政策创新,在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尽量消除因两地实施不同制度的政策限制,促进香港与大湾区城市的居民、货物、资金、信息的流通,为在大湾区发展的香港商界和行业带来更大商机。我们亦会争取便利港人在大湾区学习、就业和生活的措施,为港人提供更大诱因到大湾区就业、创业和营商,扩阔发展空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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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