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三种可选模式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1月04日16:44分类:产业经济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雷文芝)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1月3日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三种模式,并将报送试点方案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交易启动时间由原先的2月推迟至最晚7月1日以前。

《通知》提出,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有三种可选模式:第一种是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的模式,即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与电力用户以合同方式约定交易条件,与电网企业一起签订三方供用电合同。在电网企业已经明确自身责任和服务内容的前提下,也可只签订两方电力交易合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在电网企业配合下制订合同示范文本。《通知》中明确鼓励选择此模式。

第二种是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委托电网企业代售电的模式,即由电网企业起草转供电合同文本。第三种是,电网企业按国家核定的各类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的配电网内就近消纳的模式。

《通知》还明确,如果已选择了直接交易或电网企业代售电模式,若合同无法履行,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由电网企业按当年对应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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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