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动建筑垃圾循环利用行业发展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3月17日10:03分类:产业经济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崔明明 李志兰 赵婕)当前,我国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破坏和污染了环境。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人大代表建议,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制定行业统一标准等手段,加快推动建筑垃圾循环利用行业的发展,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最大化,助力绿色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胡成中表示,新建和拆除建筑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会产生遗撒和粉尘,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其中,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处理直接运到城市周边,露天堆放或填埋处理,不仅占用土地,还造成了二次污染。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林达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晓林指出,一方面,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大、增长快且长期产生、分布广泛、污染严重;另一方面,建筑垃圾处置又存在利用率低、处置技术落后等问题,同时在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招标、审批、执行过程中存在套取土地资源、补贴及税收优惠等问题。由于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没有明确要求,对建筑垃圾的二次排放没有明确标准和制约措施,使得部分企业以填埋处置、堆山造景的方式虚报业绩,虚报资源化率,为经济和社会的长期发展埋下隐患。

胡成中代表说:“建筑垃圾大多数可以进行资源化再利用,解决土地占用、天然建材不足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进展不快,尚属起步阶段,有许多因素制约行业的发展,主要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缺乏配套的法规、产品标准和产业政策。虽然国家鼓励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但大部分地区对此重视不够。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建筑废弃物再生处理只是简单归为公共垃圾处理,只有一些下游应用享有优惠。

二是公众对“建筑垃圾”概念的再生产品心存疑虑。因缺乏建筑废弃物再生品的质量标准,建筑单位不敢大胆使用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产品,一些用户也存在恐惧和排斥心理。

三是产业链关键点存在诸多阻梗。例如,建设工程对建筑垃圾只有清运费用预算,无处理、处置费用预算;设计院设计工程项目时,也不会主动把建筑废弃物再生品列入原料采购目录。

四是再生建材产业效益较低。先前进入建筑垃圾循环利用行业的企业,目前经营状况都比较艰难,利润微薄。

对于如何推动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李晓林代表建议国家出台规定,原则上禁止建筑垃圾处置厂二次排放垃圾,对在改造升级过程中的临时排放收取高额的排放费,并建立追责制度,倒逼企业创新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城市规划部门应明确把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列入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并将其作为评价城市环保水平的基础依据。

胡成中代表建议,广泛宣传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的重要意义,营造政府、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的投资、研发,引导建筑设计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多采用建筑垃圾的再生产品。他还呼吁制定统一的生产再生建材质量规范、认定标准和认证体系,从标准角度消除使用者的顾虑,使得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有的放矢地提升质量,下游企业可以放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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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