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减税大幕开启 小型研发制造企业可享三重叠加红利

经济参考报2018年04月02日08:46分类:宏观经济

今年万亿减税降费的大幕已经开启。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这三项以制造业为主要发力点的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具体而言,一是适当降低税率水平。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出台上述改革措施后,现行17%、11%、6%三档税率调整为16%、10%、6%。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值得关注的是,制造业发展是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支持重点。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日前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这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是在之前增值税改革基础上的再一次改革。

许宏才表示,将17%的税率降到16%,而适用17%税率的企业主要是制造业企业,还有一部分也是适用11%的企业,把这两档税率各下调一个百分点之后,全年大概减少增值税2400亿元。此外,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大量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可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按3%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退还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留抵税额,可直接增加企业当期现金流,改善企业经营。

事实上,业内指出,如果是小规模的、先进的、研发型的制造业企业,就可以享受到上述三重叠加的减税红利。而除了减税效应之外,改革的意义也非常重大。业内认为,三项举措的推出落地,标志着我国增值税制度从营改增试点步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是在营改增基础上对增值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继续推进改革打下了基础。(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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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