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品房意向登记平台上线 摇号购房将优先保障刚需家庭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6月27日14:21分类:区域经济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雷肖霄)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市商品意向登记平台于25日正式上线,今后在西安市限购区域内,购房者需在该平台上进行登记才可参与选购新房。

据了解,意向购房人需要在购房前通过该平台以家庭为单位,按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在该项目选房结束后,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意向登记。登记后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息核验,核验时间不超过5日。对购房人连续“摇而不选”、“选而不签”、提供虚假资料,开发企业协助购房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骗取刚需优先资格等违规行为将予以明确的惩戒措施。 

此前,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秩序,西安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正摇号售房时,应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房源优先保障刚需家庭,刚需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纳入普通家庭选房范围。刚需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西安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三)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另外,《通知》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了相关规定:为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多次分批、分幢开盘等方式拖延上市销售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时,住宅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次申请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报。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一次性将所有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严禁采取分幢、分单元或分层等方式进行销售,严禁内部预留房源。《通知》明确了开盘及销售时间应在8:00-18:00之间,杜绝企业“深夜开盘”行为。 

此外,为防止以企业名义炒房,《通知》规定限购区域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据了解,该规定在全国尚属首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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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