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创办企业可自主取名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8月02日10:05分类:区域经济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屈凌燕)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8月1日起浙江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凡符合条件的浙江企业可以自主取名后直接申请设立登记,再也不要申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

哪类企业可以直接进行名称自主申报?据浙江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除需办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的仍实行名称预先申报外,其余的都可以直接进行自主申报。

据介绍,浙江工商全程电子化平台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正式上线后,申请人可以进入系统对拟取名称进行自动智能筛查,实现自主申报。名称提交成功后,系统进行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并推送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提示。然后,申请人可以继续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可以凭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并非“我的名称我做主”。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建立全省统一的名称禁限用库,如不得与同一名称登记机关的同行业字号相同或相近,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等等;同时对世界五百强、驰名商标、知名商号等作相对保护,在征得同意或承诺后,方可申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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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