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矿安全生产失职追责 严防“一罚了之”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9月07日15:30分类:区域经济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林碧锋)因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朱家湾煤矿矿长和总工程师日前被撤职,其党委书记被免职。这是云南首次对事故煤矿主要负责人给予全部撤职、免职,以此强化失职追责,严防“一罚了之”。

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介绍,针对近年来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管理滑坡、安全事故多发的问题,云南明确要求,国有煤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必须由常务副职担任;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必须由上级公司派驻并实施垂直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绩效考核不能与煤矿采掘工作量挂钩;煤矿救护队必须收归上级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矿长、党委书记给予撤职或免职。

“此次朱家湾煤矿事故追责问责,是云南首次对事故煤矿主要负责人给予全部撤免。”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朱勇说,要改变以往煤矿事故追责“一罚了之”和“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问责,把失职追责落到实处。

此外,针对发生事故的乡镇煤矿企业,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实施更加严厉的追责措施,除依法依规查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外,对事故煤矿矿长将一律撤销其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纳入“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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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梓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