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积极探索整县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10月17日11:16分类:产业经济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崔明明)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韩俊16日表示,要积极探索整县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坚持质量优先,规范与创新并举,强化指导扶持服务,推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这是记者在苏州召开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韩俊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11年来,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已成长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依法按交易量(额)分配盈余的合作社数量是2012年的2.5倍。截至目前,15个省份制定了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具体意见,基本形成了合作社自我规范、部门指导规范、社会监督规范的良性发展局面。

二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合作社顺应农业多功能和农民合作多需求趋势,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引进现代要素和现代业态,集聚合作社发展新动能,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17年,全国合作社实现经营收入5890亿元,可分配盈余1100亿元,为每个成员平均分配1644元;全国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统供统销、统防统治、统耕统种统收等经营服务总值达到1.17万亿元。截至2017年底,53%的合作社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全国有237.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约10%的国家示范社位于国家级贫困县中,带动成员22.8万户。

四是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主要体现在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多层级指导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扶持政策体系日益完善等。

据悉,截至8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2.6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8.5%。

韩俊同时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也存在整体经济实力、带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够强,指导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要积极探索整县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推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一是要增强单体合作社自身能力,强化规范建设,拓展业务范围,丰富出资方式,增强服务功能。二是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区域性联合、行业性联合、多主体融合。三是要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健全规章制度,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加强示范引领,探索准入和退出机制,搭建合作社服务平台。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缪瑞林、部分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江苏等省份代表和部分试点县(市、区)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

据悉,为切实解决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困难,经农业农村部研究,于9月底确定河北省昌黎县等30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8年9月起至2020年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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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