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改革国企工资决定机制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1月24日16:09分类:区域经济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邹欣媛 吴天雨)宁夏日前印发《自治区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宁夏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使国企工资与效益联动,国企工资分配向生产一线、紧缺急需等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意见明确,宁夏根据国企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科学设置联动指标,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建立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根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

同时,宁夏提出国企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确保能够有效吸引、激励和留住关键人才;国企建立健全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强化工资分配与个人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做到考核科学合理、分配公平公正、工资能增能减、员工能进能出。

意见要求对全区国有企业全部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国有企业自主编制,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后执行;国有企业严格执行经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并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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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梓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