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2月20日电 中金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投证券公告,内容显示,“中投证券融通资本股票质押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定向资管计划”)根据委托人指令,于2017年6月与融资人侯建芳开展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后因融资人出现违约情形,中投证券代表定向资管计划起诉侯建芳及其配偶(下称“本次诉讼”),诉讼标的金额约5.48亿元。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2月15日代理律师向中投证券转送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由为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中投证券2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相关公告。
本次诉讼活动产生的费用或者损失不由中投证券承担,委托资产独立于中投证券的自有财产,不涉及中投证券自有资金。
中金公司表示,本次诉讼不会对中金公司或中投证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编辑: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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