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证券网2019年04月03日15:00分类:产业经济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3日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根据《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制定并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建设培育条件方面,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实施办法》指出,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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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