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成都4月7日电(记者 袁波) 四川证监局近日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大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虚假报送备案信息、挪用基金财产492万元等行为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墨九信资产定向增发股权投资专项基金为四川大墨在2016年2月22日成立的一只私募股权类基金产品,四川大墨为大墨九信基金管理人。四川大墨伪造了金额为100万元、500万元和18万元的银行缴款凭证,作为4名出资人足额缴纳出资的依据,完成了大墨九信的备案申请。
作为大墨九信的基金管理人,四川大墨却并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管理基金财产,而是将492万元中的392万元挪作他用。其中,190万元转入了成都大墨广告公司相关账户、115万元转入了四川大墨董事长张某的自然人账户和85万元转入了四川中大鼎和实业公司的相关账户,另有2万为其他日常支出。
根据天眼查显示的工商信息,四川大墨董事长张某是成都大墨广告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占比为99.05%。
业内人士认为,该案中的两项违法行为是私募基金中较为严重的行为,监管的严厉查处,有利于促进私募机构提高合规及风险意识,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编辑: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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