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4月12日电(记者金鑫)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近年来,为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多措并举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展望2019年,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将更大,推出的措施也将更有针对性。不少地方正推出优化营商环境2.0版,以创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和营商环境。
各地出实招 探索营商环境优化新路
一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很注重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力度。特别是2018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出台了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具体部署。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在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科技创新、大幅减税降费等方面纷纷推出有针对性的举措。在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在今年初的全省对外开放大会上,提出“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让“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春风”吹进千企万户;在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去年11月表示,在政策上拿出“真金白银”,不开“空头支票”,安徽版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包”共有8个方面30条政策措施,都是富有含金量的“干货”。
出实招,成为各地相关政策措施的共性。例如,宁夏银川市今年围绕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23个指标设定优化目标,制定了150条具体措施。
2018年底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38项任务,每项均明确了细致分工,进一步深化山东“一次办好”改革。
黑龙江省提出,2019年将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今年初,黑龙江省政府将“办事不求人”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10月广州出台的《广州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启动了深入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等三大改革试点。
“目前,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已在22个城市开展了试评价。”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周晓飞在4月9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北京上海等市先后出台了一批针对性改革举措,各地区积极对标先进。今年将在40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竞争中性 优化营商环境有了“新标尺”
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加快清理修改相关法规制度,对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年底前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今后涉企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投诉举报、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不保护落后。
此次的《指导意见》对“竞争中性”又进行了详细“解读”: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竞争中性给了中小企业获取更多市场资源的可能性,同时深化了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在充分竞争中激发创新。
“不到3年,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经基本建立。截至今年2月底,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级政府、98%市级政府、92%县级政府,都已经开展了审查工作。”在国新办4月9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多项标准,直接体现了竞争中性原则。“竞争中性”是对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这将作为今后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措施的一个基本遵循。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认为,竞争中性的根本是要解决不同类型企业公平竞争的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认为,明确强调并落实竞争中性原则,有助于树立民企信心,也为其在国内发展创造了更好条件。落实竞争中性原则,在市场准入上,要逐步放开更多垄断行业门槛,让不同市场主体能够进入;在政策上,要让金融贷款等政策同等面向不同市场主体;在法律上,加强对民企保护,确立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当前,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覆盖,任何有违竞争中性原则的政策都将被废除,这也意味着未来各地出台政策时需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可随意附加条件。
多处发力 实现营商环境改革1.0升级到2.0
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大力度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硬仗,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国新办4月9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说,今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更大,推出的措施也更有针对性。
周晓飞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设身处地为市场主体着想,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打造便捷高效、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巩固和提升中国在全球营商环境的排名。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抓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开办企业、注册商标、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等事项的办理环节、时限和成本,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做到利企便民惠民。
二是在40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借鉴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做法,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去年,国家发改委牵头,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构建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22个城市开展了试评价。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印发实施,今年要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分省会城市和地县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将重点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让企业有切身感受,使中国继续成为中外投资发展的热土。
三是复制推广营商环境经验成果。北京市、上海市作为世行样本城市,主动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对标国际前沿水平,着力推进精简事项、简化流程、降低费用,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今年将及时梳理总结北京、上海等各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提炼更多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带动更多地方对标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面向未来,全国不少地方正积极出台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推出优化营商环境2.0版,进一步解决痛点难点问题。
2018年,北京制定出台9项主要政策和N项配套措施,为企业创造审批少、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营商环境。随后,又重磅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今年1月,北京密集发布“9+N”系列政策2.0版,从“简流程、优服务、降成本、强监管”4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在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2.0版对开办企业、施工许可办理、获得电力等25方面的内容进行进一步优化,对政府服务在办理环节、办理时间等方面均给出了明确的数量指标。
广州市近期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深入实施营商环境2.0版改革,提出“打造1个全国领先的'智慧政务’平台,争创2个走在前列的国家级试点示范区域,推进10大重点领域营商环境攻坚工程”。
海南省今年将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财政支持、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等方面,助力中小微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除此之外,山东、浙江、四川、湖南等地也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2019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