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打造科创板“金手铐” 逾50家受理企业做出股权激励安排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4月13日09:49分类:快讯

新华财经北京4月13日电 股权激励制度通常被称为公司高管和骨干人员的“金手铐”。“科创板充分借鉴境外成熟市场做法,大幅优化现有股权激励制度,充分契合科创板企业特点,点燃了相关企业实施激励计划的热情。近期,多家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咨询股权激励计划相关问题。”12日,荣正咨询高级合伙人、副总经理桂阳说。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科创板受理企业中,超过50家存在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安排。

覆盖面广

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称,现行规定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底价有具体规定。而科创板在相关定价方面只要求说明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更加广泛,允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实控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当然这是有条件的,就是这些人需在上市公司担任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该人士说。

该人士还表示:“过去企业IPO前做股权激励要么耗费大量资金,形成费用;要么形成股份支付,影响当期净利润。而科创板IPO时,高管、核心员工可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这为公司节省了大量成本开支。”

其他创新方面,桂阳称,相关规定明确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可存在首发申报前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并在上市后实施。这意味着持股员工带着期权过会并且发行,可以在上市后继续实施,无需清理。此外,相关规定采用将符合要求的员工持股计划视为一名股东的宽松认定方式,使一些员工激励计划覆盖人数较多的公司能够符合上市公司股东数量不超过200人的规定。

多位资本市场人士表示,科创板鼓励上市的行业大多属于人才和技术密集型,股权激励是科创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重要手段,也是资本市场服务科创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拟申请科创板上市企业引入股权激励计划。

持股比例大

从已披露招股书的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激励计划的细节看,不少公司对员工的激励相当慷慨,持股比例较高,个别计划持股比例接近20%。

杰普特、瀚川智能、安博通等多家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位列第二大股东。杰普特旗下同聚咨询为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22.59%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仅次于控股股东黄治家28.66%的持股比例。安博通旗下崚盛投资是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方案而设立的合伙企业,持股18.76%,位列第二大股东。

一些曾经设立VIE架构的公司,或者存在境外员工的公司,设立了境内、境外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以山石网科为例,公司设立了山石行健、山石合冶、山石大风、山石器识、山石载物、山石水归6个境内持股平台,以及Hillstone Management、Hillstone Investment两个境外持股平台,境内境外平台持股比例分别为8.56%和1.5%。

海尔生物等多家公司采用了期权授予计划。2017年6月30日,海尔生物股东会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宜的决议,同意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的范围内向公司核心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获授期权,行权价格按照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确定。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为2.44元。

相关细则待明确

桂阳表示,目前科创板股权激励相关细则更多参照了成熟市场标准,是基于注册制下的相关制度创新。科创板企业上市后,相关权利行使和执行的方面需要相关细则来明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按照相关规定,被授予期权的员工可携带期权并在IPO之后行权,申报过程中无需清理。IPO后,相关期权行权的具体流程待明确。

其次,上市之前授出期权的股权激励支付成本如何计算待明确。拟A股上市公司采取的期权股份支付计算计提方式和在其他成熟注册制市场上市企业的做法有较大区别。不同的支付成本处理方式将对公司损益表产生较大影响。

最后,上市前授出期权在上市成功后行权时如何计税待明确。(中国证券报)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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