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四方面举措解决债转股定价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6月05日16:46分类:快讯

新华财经北京6月5日电(记者 余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5日表示,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要求债转股对象的选择是市场化的,定价是市场化的。下一步重点要从建机制、拓平台、简程序、明责任等四方面解决债转股定价难的问题。

连维良是在当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连维良表示,首先要建机制,建立市场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上市企业转股价格可以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非上市企业转股价格可以参考竞争性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连维良说。

他表示,二是要拓平台,要通过相应的资产交易平台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推动各类产权交易场所,为债转股提供交易定价服务,更好地形成竞争性市场。

三是简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国有资产交易的分级审批制,落实企业决策的自主权。能不审批的,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由企业自主决定,确需审批的,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间。”连维良说。

他表示,明责任非常关键,要明确相关方的责任边界,重点是落实“尽职免责”的要求。“交易价格的确定只要依法合规,按程序尽到法定责任,那么对决策前已经客观形成的损失,或者是因市场因素可能形成的损失,要落实相应的免责条款。”连维良说。

据介绍,截至2019年4月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签约金额已达2.3万亿元,投放到位9095亿元。已有106家企业、367个项目实施债转股。实施债转股的行业和区域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钢铁、有色、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等26个行业。

编辑:胡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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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