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面临监管顶格处罚 “全链条”监管亟待加强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7月14日12:17分类:快讯

新华财经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孙飞 印朋) 从涉嫌虚增利润119亿元、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康得新公司,到涉嫌财务造假、虚假记载、扇贝“跑了又回来”的獐子岛公司,7月以来资本市场的两起大案引发广泛关注。目前,两家公司均面临监管部门的顶格处罚。而在“天量”“奇葩”违规事件的背后,对于资本市场亟待加强“全链条”监管的市场关切,也愈发强烈。

8日,年报涉嫌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康得新公司(*ST康得)股票停牌。根据监管部门认定的事实,公司4年时间里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连续4年净利润实际为负,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虚增多达百亿元的“天量”利润,康得新如此行为令市场一片哗然。而2天后,曾屡次上演扇贝“跑路”、业绩由盈利转为巨亏,扇贝“回来”、业绩由亏损转为盈利的獐子岛,也披露了监管部门历时500余天的调查结果。

7月10日晚,獐子岛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披露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财务造假、涉嫌虚假记载、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等,证监会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部分上市公司“雷声滚滚”,让投资者“耳鸣心痛”。“惊雷”之后,亟待加强全链条监管、重典治乱,通过完善的技术手段和制度体系织就“天罗地网”,让造假者无所遁形,让市场真正“雨过天晴”。

加强资本市场“全链条”监管,要覆盖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上市公司从申请首发上市、再融资、资产重组、减持、举牌到退市,无不涉及公众利益。近年来,对于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等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善。

在补齐监管执法“利齿”的同时,要在立法层面做深远思考。当前,按照现行证券法规定,对造假公司的顶格处罚不过60万元,如同“隔靴抓痒”,难以对造假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若不能有效制衡违法行为,将可能潜移默化促使上市公司“竞相效仿”,你“天量利润”我“奇葩理由”,甚至形成“破窗效应”和“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更好地督促、制衡上市公司,要完善资本市场的“政企环境”和“司法土壤”。在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置实践中,当前还存在两大障碍亟待突破。

一是“地方保护主义”还一定程度存在,上市公司往往是所在地“纳税大户”,在当地有较强的话语权,一旦“出事”,所在地政府可能寻求“网开一面”,甚至与证券监管部门“意见不一”。

二是集体诉讼制度、损害赔偿与投资者保护制度仍不完善,即使上市公司退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仍难得到保障。

提供保荐、审计、法律、评估、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也对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但一段时间以来,包括康得新的审计机构被监管部门立案,部分中介机构屡屡触犯监管“红线”,甚至为部分上市公司财报造假“提供便利”。

中介机构理应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亟待加强勤勉尽职。要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可以从监管信用评级、融资及衍生品业务限制、业务范围限制等方面着手,对于违规中介机构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于违法违规业务人员等,追究高额经济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康得新和獐子岛等违规事件,不仅个案需要公平公正处理,更带给我们深远思考。从上市公司本身质量,到好的“土壤”“环境”,再到规矩的“看门人”等,资本市场的规范完善并非一蹴而就,“全链条”尽责归位方是正本清源之道。

编辑:翟卓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