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收到关注函 跨界并购接近集齐“八个”热点遭点名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7月24日21:34分类:快讯

新华财经北京7月24日电 八菱科技24日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被要求就八菱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所有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指出,自2011年上市至今,八菱科技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营业收入占比超过70%。2014年之后,八菱科技通过跨行业投资并购,进入新材料、文化演艺、网络游戏、智慧厕所、工业大麻、生物细胞技术等行业,多次引发媒体和监管关注,多元化的投资效果也并不理想。2019年7月23日,八菱科技披露控股子公司拟联合关联方在海口建设生命健康产业园,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八菱科技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八菱科技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与海口市人民政府、北京安杰玛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杰玛”)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计划联合在海口注册设立安杰玛集团公司总部,打造孕育、养老、SPA天堂。八菱科技提示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投资金额、合作方式不明。请八菱科技梳理上市以来,八菱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所有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说明每项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2、《框架合作协议》多次提及“干细胞治疗”,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1)弘润天源、北京安杰玛或拟设立的安杰玛集团公司总部(以下简称“安杰玛集团”)主营业务中是否包括干细胞治疗,以及开展干细胞治疗的案例及效果。(2)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权部门是否已批准上述主体开展干细胞治疗项目或相关临床试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说明上述主体开展干细胞治疗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及合法合规性,是否需要相关资质或行政许可。

3、《框架合作协议》约定,弘润天源和北京安杰玛承诺,安杰玛集团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税收贡献1,200万元以上;未来4年(2020年-2023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及以上,税收贡献2.16亿元以上。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安杰玛集团的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弘润天源出资金额及比例,是否控股。(2)安杰玛集团设立并开始运营的时间进度计划安排。(3)安杰玛集团实现上述营业收入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并根据上述期间内安杰玛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测算过程说明相关税收贡献的合理性。(4)若安杰玛集团未实现上述相关承诺,其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安杰玛集团与弘润天源在主营业务上是否具有同质性,安杰玛集团是否与弘润天源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4、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安杰玛资产负债率达97.91%,2018年净利润为6万元。请结合北京安杰玛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经营业绩情况等充分论证北京安杰玛的履约能力。

5、请结合未来安杰玛集团的控股情况、弘润天源与北京安杰玛对安杰玛集团出资比例情况、王安祥及其关联方对弘润天源资金占用情况等具体说明王安祥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进一步通过安杰玛集团占用弘润天源资源的情况。

6、公告称,北京安杰玛成员企业拥有先进的基因检测设备和专利,以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许可证,在基因检测领域处于技术领先地位。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请说明得出“基因检测领域处于技术领先地位”结论的主要依据。(2)说明弘润天源主营业务中是否包括基因检测业务,若存在,请说明其与北京安杰玛的基因检测的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同业竞争。(3)北京安杰玛成员企业名单,所获专利名称、时间、专利号,取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时间、许可证号、执业鉴定人、司法鉴定案件等具体情况。

7、公告显示,乙方(弘润天源)和丙方(北京安杰玛)联合在海口设立的项目公司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专家为核心的国际一流专家研究团队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利用安杰玛商学院,加大对海口本土人才的培养。同时,通过直接投资、产业间接带动等多种形式,预计将为海口创造就业岗位超过5,000个。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上述国内外知名院校专家任职及兼职情况,是否已与弘润天源、北京安杰玛或相关项目公司签署稳定的合作协议,并分析论证保证上述专家团队稳定性的主要举措。(2)介绍安杰玛商学院的具体情况,包括开设时间、地点、师资队伍、股权控制关系等情况。(3)预计将为海口创造就业岗位超过5,000个的具体测算依据。

8、补充说明安杰玛集团的营运模式,并说明其是否会对北京安杰玛产生重大依赖。

9、八菱科技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情况。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八菱科技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特别提醒八菱科技: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披露信息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应当合理、谨慎、客观。上市公司不得利用信息披露直通车权利进行“概念炒作”“蹭热点”等行为,应当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编辑:高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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