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垃圾分类尚需完善社会共建共享体系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7月29日15:04分类:区域经济

新华财经南宁7月29日电(记者范超)我国城镇化不断提速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密切相关,但快速增长的城镇人口产生的垃圾也给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带来了新挑战。近日,记者在广西采访时了解到,广西多市已分别进行了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但面临的各项问题依然复杂而严峻,亟须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分类产生价值,试点垃圾分类成效初显

“2017年南宁市列入全国46个垃圾强制分类城市范围,标志着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张千里表示,截至目前,广西共建成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88座,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51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覆盖县城以上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完善。

“南宁市从组织机构、顶层设计、氛围营造、示范引领、体系搭建、监督考核等方面,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1583个党政机关及690个示范小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覆盖居民户数约37.54万户,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记者了解到,南宁市按照“终端建设+分步宣传+投收运处过渡”的大分流、小分类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对园林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进行大分流,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初步形成。

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的逐步完善不仅优化了城市运行体系,也使得可回收垃圾的经济价值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广西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中,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玉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收费大队大队长李宁说,玉林市通过垃圾分类收回试点工作不仅为后期工作全面推开积累了经验,分类产生的经济价值也在产业链逐步构建中进一步凸显。

计划投资超18亿元的广西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正加快建设,废钢铁回收处理及配送中心、镍铜废料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回收、废塑料加工及再生PET深加工一期等6个项目已建成试产,另外12个项目也正加速推进。

“2018年广西城镇垃圾清运总量达730.64万吨,按照15%-20%的可回收比例,可回收垃圾量约为110万-140万吨,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张千里表示,随着广西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不断推开,已经有多家企业表达了投资参与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的意愿。

宣传引导需未雨绸缪

“试点小区住户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垃圾收运机构运行混乱导致已分类垃圾先分后混等现象屡有发生,社会宣传引导体系亟待加强。”李宁说,垃圾分类涉及社会的各个层级,需要全方位的宣传引导,让每个人、每家单位都对于自身垃圾分类的职责和内容进行了解并熟记,才能构建起更加高效的垃圾分类回收运行体系。

有的居民对垃圾分类重要性认识不足、垃圾分类知识缺失,试点小区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良莠不齐等情况在广西一些试点城市都存在,社会宣传、教育和引导需要未雨绸缪,提前布局,为垃圾分类工作更好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有的地方当前强制垃圾分类工作中出现的舆论热点暴露了一些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认识不足、知识储备不够等问题,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北流市城管局副局长黄永飙认为,垃圾分类需要全社会共建共享,分类知识更应提前向社会普及,为试点工作和强制分类推行奠定良好的执行基础。

张千里表示,广西当前已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尤其是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志愿者参与等方面提前谋划,学生读本进校园和志愿者团队组建正加快落地,以提升社会参与面和力度。

下一步,广西将开展形式更加多样的宣传工作,以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构建法制框架 推进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涉及诸多部门,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亟须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加快体系建设。”张千里认为,法规体系亟待完善,以进一步厘清各方权责,加快推动垃圾分类社会共建机制形成。

业内人士认为,垃圾分类回收特别需要从法规等制度框架上明确社会各界的权、责、利等,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更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当前部分规划和工作落地难问题。当前垃圾分类回收发展速度不断提升,只有将各项工作纳入法规框架体系内,才能保障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持续、稳定、有效地推进。

张千里表示,南宁市已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纳入2019年立法计划,有望年内出台。同时,计划将垃圾分类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企业“前分后混”、居民拒不执行分类等行为进行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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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梓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