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8月12日11:28分类:区域经济

新华财经沈阳8月12日电(李宇佳)沈阳市持续加大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信用建设,稳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努力以信用环境带动营商环境,为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夯实基础,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制度保障平台支撑

信用制度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为此,沈阳市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印发《沈阳市加快“信用沈阳”建设工作方案》《沈阳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等统领性文件,为体系建设搭建基础。

同时,沈阳市还陆续出台《沈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以及《沈阳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试行)》《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信用中介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行业分类监管文件等40多部规章制度,使得信用建设制度框架基本完备。

为了明确信用制度效果,沈阳市开发新建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构建一个平台、三个数据库、一个门户网站,实现全市信用信息跨行业、跨层级、跨地区的快速聚集和相互融合。该平台已于2017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共享查询、信用信息报送管理、联合奖惩、绩效考评、个人信用评价、信用监测分析、信用一体化集成、门户应用等九大功能,达到了国内平台一流水平。

截至今年上半年,平台数据总量已达4500余万条,包含175个信源单位、928个指标集、12363个数据项,涵盖了40余万户商事主体和700余万条市民信用信息。此外,还通过“信用沈阳”网站展示沈阳市信用建设成果,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公示等信用信息服务,并及时报道国家、省、市信用建设相关资讯。

今年上半年,沈阳市结合国家对城市的监测指标及本市工作实际,编制印发《沈阳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共涉及六大方面35项重点工作,部署2019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2010年起,沈阳市已连续9年制定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部署重点任务,构建协同机制,形成了各地区、各领域信用建设的强大合力。

提高政务诚信 完善信用监管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为此,沈阳市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以促进其他社会主体诚信。一方面建立政务诚信监管体系。沈阳市先后出台《沈阳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切合本市实际的政务诚信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并重点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建立政府信用监测预警等方面强调严防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增量。

另一方面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着力整治政府拖欠工程款、政府招商政策承诺不兑现、净地不净、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及法院判决政府失信案件等政府失信问题;同时还创新建立街道、乡镇政务诚信评价试点,通过材料报送、专家评审、问题答辩等方式对本市6个评价试点街道、乡镇的政务诚信工作进行评价,共计评出A级街道1个,B级街道(乡镇)5个。并完善信用监测指标体系,对13个区县(市)信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按月度发布监测排名、季度发布监测结果和预警报告,推进地区信用环境不断优化。

此外,着重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监管、红黑名单制度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目前,全市新注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已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均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同时扩大行业信用监管范围,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有26个部门陆续出台近40部信用监管文件,对监管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联合市文旅局、房产局等部门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差”级的5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性约谈,督促其整改;对失信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

为加大监管力度,沈阳市还积极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建设了联合奖惩模块,实现了奖惩对象及措施精准推送,形成发起、信息推送、联合奖惩、案例报送等动态协同惩戒机制,联合奖惩机制已基本建立。市法院、工商局、税务局、建委、公安局在各自领域开展了联合奖惩工作。

信用应用惠企惠民

信用是手段,惠民惠企是目的。为此,沈阳市积极推进信用产品创新。一是推进信用报告应用。2018年,沈阳市将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拓展至全部工程项目领域,联合市建委等5个部门制定印发了《沈阳市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信用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确立在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明确了评标分值及比例,对使用信用报告的方式进行了创新和规范。

二是推进民营企业信用融资。沈阳市与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共同创新搭建的沈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平台将金融机构信贷信息和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非金融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实现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融资产品自主选择对接,形成信用评级机构参与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注册金融机构40家,提供金融产品304个;注册企业238家,提出需求8.04亿元;累计成功货款68笔,成交4.17亿元。

三是推进信用惠民机制。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发沈阳市个人诚信评价产品2.0版本,组织研究沈阳市个人诚信分管理平台,探索诚信分市场化推广途径,重点研究在智慧停车、农产品等领域对诚信市民给予惠民政策。同时建立信用审查机制,编制印发《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主体信用审查办法》,为各业务处室行政决策提供信用审查参考,防范因市场主体失信问题造成行政决策失误。

沈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信用处(信用)处长赵启友表示,沈阳市以制度为基础、以平台做支撑、以监管做保障,在多个环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不竭动力。下一步,沈阳市将继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确保引导力,持续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国家及省信用信息平台、市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审批平台、综合执法平台及各部门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机构信用平台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不断深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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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梓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