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 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出台集聚发展航空航天产业相关政策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10月21日14:35分类:区域经济

新华财经上海10月21日电(记者 杨有宗)“以大型客机和民用航空发动机为核心,加快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支持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航空航天类机构设立研发中心和投资产业化项目。”上海自贸区新片区近日发布相关产业政策,包含部分资金补贴政策,集聚发展航空航天产业。

新片区将支持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集群建设。对实到资本金 500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经评定按实缴资本的 3%-5%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最高 1000 万元。奖励金额按照首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缴资本进行核定,分三年按 40%、30%、30%的比例兑现奖励。 

新片区将支持扩大区内交易采购。对采购新片区内非关联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且年采购金额累计在 500 万元以上的航空航天类企业,按采购额的 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 

政策还聚焦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5000 万元、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的研发和生产性服务类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150 万元、200 万元、300万元、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5 亿元、10 亿元、50亿元、100 亿元的以生产制造为主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在支持并购重组方面,对成功并购重组国内外航空航天产业链相关企业或重点研发机构,超过 1000 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 5%补贴,最高累计 500 万。 

对取得航空航天领域内由中国认定或颁发的资质,每个资质最高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最多不超过 3 个;对取得由航空航天领域国际行业机构或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的国家认定或颁发的资质,每个资质最高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最多不超过 3 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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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