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分析】国资委向管资本转变 监管体制职责边界或更清晰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11月28日14:24分类:宏观经济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陈奥)记者日前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政策吹风会上了解到,国资委正通过调整内设机构职能、强化管资本职能、开展授权放权和改进监管方式手段,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

四个维度实现职能转变

近日,国资委正式印发了《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主要路径、支撑保障四个维度,构建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工作体系。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实现四个转向、突出五项职能、优化四个路径、强化四个保障’。”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翁杰明在政策吹风会上表示。

实现四个转向。通过转变监管理念、调整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方式、优化监管导向,确保转变精准到位。

突出五项职能。聚焦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管好资本布局;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管好资本运作;聚焦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管好资本收益;聚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管好资本安全;聚焦加强党的领导,管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优化四个路径。以国资委权力责任清单为基础,厘清职责边界;以法人治理结构为载体,依法制定或参与制订公司章程;以分类授权放权为手段,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授权放权,充分激发企业活力;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切实减少审批事项,实现实时在线动态监管,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强化四个保障。统一思想认识,凝聚系统共识,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责任,确保改革要求落地;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将管资本有关要求体现到有关法律法规修订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国资监管干部队伍。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认为,印发《实施意见》充分显示了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作为一家百年央企、在港央企,招商局集团在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过程中,根据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企业特点和战略需要,持续打造‘权威总部’、‘价值总部’、‘创新总部’。”招商局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宏表示,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集团董事会实现了合规运作和依法行权,为接受国资委授权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持续优化总部职能,将管理资源和焦点向战略引领和风险管控等关键职能集中,逐步构建精简高效、职责明确、运转快速、协调顺畅的组织架构体系,总部“管资本”的能力显著增强;三是充分考虑实业、金融等业务的不同特性,对业务板块实行专业化和差异化管理,通过发布年度管控优化清单等方式,不断加大对二级公司的放权和授权力度,扩大所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中国国新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渝波结合中国国新的实践探索,分享了四点关于《实施意见》的认识体会:一是准确把握运营公司的平台定位。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上接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下接资本运作和企业经营,是落实管资本为主要求,将国资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进而落实到市场行为的重要载体和枢纽。

二是深刻理解资本运营的功能作用。对于运营公司而言,虽然没有主业限制,但发展不能失焦,资本运营必须高度契合国家战略,要牢牢聚焦进入实体产业的国有资本,以虚活实、以融促产;既要以提高资本回报为主要目标,又不能只盯着财务回报,要通过投资引领、培育孵化等方式,在落实国家战略上发挥应有作用,大力促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走出去”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三是主动适应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转变监管方式既是国资委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激发企业微观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也对运营公司适应管资本为主、完善管控模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运营公司而言,既要健全治理结构、完善组织体系,确保授权“接得住”;也要优化管控模式、提升管理能力,确保自身“管得好”,即对核心业务板块要加强战略和财务管控,确保资本运营高效规范,对参股企业要以财务管控为主,依法履行治理程序,关注资本流动和回报情况。

四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最大的政治优势,只有将强根铸魂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才能为运营公司试点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在实践中,运营公司要当好加强不同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者,立足运营资本流动性和所投企业多元化的实际,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效方式和途径,积极构建适应运营公司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模式,确保国有资本投资到哪里、党的建设就加强到哪里。

周丽莎表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是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厘清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切实转变直接管理的监管理念,更多依托产权关系和资本纽带、更多依靠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更多采取行使股东权和发挥董事作用等手段履行出资人职责,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从“管企业”到“管资本”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管资本的关键在于:一是要转变观念,从思想上将“管企业”转向“监督企业”;二是要转换机制,要将行政化机制转换为市场化机制,国资委不再是行政机制下的国有资产的管家,而是市场化机制下的股东,国资委只履行股东的权利,不再干预国有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国有企业回归到市场化机制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主决策,独立运营。

周丽莎表示,从“管企业”到“管资本”,从主要采取行政化管理手段转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管资本”更加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厘清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切实转变直接管理的监管理念。“管资本”着眼国有资本的价值贡献,更加关注国有资本的整体收益和控制力。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推动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更好服从服务国家战略需要。 “管资本”更加关注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更能引导企业追求发展质量效益。

对于国资监管职能的着力点,周丽莎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聚焦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二是聚焦规范资本运作,构建国有资本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体系。三是聚焦提高资本回报,构建国有资本高效运营体系。四是聚焦维护资本安全,构建国有资本全链条监督体系。五是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建国有资本控股、参股企业党的建设体系。

编辑:史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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