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年会】陈雨露:新时代金融业对外开放需把握好三项原则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12月14日14:52分类:宏观经济

新华财经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闫鹏 丁雅雯 陈伶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14日在“2019-2020中国经济年会”上表示,按照中央部署,新时代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各项制度安排要逐渐走向成熟定型,需要从管道式的开放逐步转变为制度性、系统性开放,具体需要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协调好推进金融业开放、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三者关系以及形成与金融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图: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

“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之下,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同时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还积极参与了全球经济治理,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维护共商、共建、合作、共赢的多边机制。”他表示,制度性、系统性高水平开放是今后我国推进金融业扩大开放的总体要求,具体需要把握好三项原则:

一是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金融业本质上是一个竞争性的服务业,也需要遵循这一原则。这要求我国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金融开放的制度体系,制订统一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准入和监管标准。同类金融业务规则应尽可能合并同类项,实现跨业态、跨部门开放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是协同推进金融业开放、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市场化的汇率形成机制,有助于帮助实体经济释放风险,有效配置资源;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为引进外资提供便利。只有实现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金融业双向开放以及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汇率形成机制,整个金融业才能协调发展。在实践过程中,金融业的开放、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三者的进度可能有快有慢,但总体上必须相互协调。

三是金融的开放程度要守住风险底线,与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国际经验表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不仅要与经济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相配合,与国内金融市场承受能力相适应,还要金融监管能力和金融法制建设相匹配。

一方面要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不断健全与金融开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会计体系,完善支付、清算、金融、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推动各金融市场在岸和离岸市场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注重学习探索,总结经验,提高监管能力。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补齐金融监管的短板,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监管,同时还要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防范资本大进大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此外,陈雨露认为,实现金融业高水平开放,还应统筹利用好国内外两大金融市场,推动经济金融全球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完善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陈雨露表示,下一步,央行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杠杆率和金融体系的整体健康稳定的同时,扎实落实好已经宣布的各项开放措施,并稳步扩大资本项目,尽快提高人民币和自由使用的程度,努力实现金融业进一步高水平对外开放。

编辑:王姝睿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