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发布30条应对疫情政策稳企业、提信心、促发展

中国金融信息网2020年02月11日17:43分类:区域经济

2月10日,《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社保等各项政策措施,全力降成本、优环境、促发展,以增强企业信心,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同时,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方面,南昌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作为专项补贴资金,对县区内生产医用口罩、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给予补助。对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用电费用进行补贴,按用电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类企业购置设备扩产能并能在此次出台的政策执行期内形成生产能力的,按新购设备的20%给予补助。

南昌县鼓励大型商超积极推广网上购物,政策执行期内,销售至县区范围内的网上销售额排名全县前五位的县区内商超,每家奖励5万元。

为支持实体经济,南昌县鼓励支持县区内商业银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 PR减100个基点。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为稳投资、保增长,南昌县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

在稳岗位、保就业方面,南昌县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王晶 胡雪萍)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