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条措施支持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华财经2020年03月01日11:37分类:区域经济

新华财经北京3月1日电(记者张超)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2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意见包括12条措施,从降成本、减材料、缩时限等方面入手,采取多项创新举措,为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信贷支持工作,12条措施作为金融信贷营商环境3.0版也提出了硬招实招,给予受疫情影响企业更大的金融支持,助力民营、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这12条措施包括:

一是保持信贷供给稳定增长,力争2020年新增贷款同比多增,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0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

二是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费率较2019年均再下降0.5个百分点。

三是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争2020年办理再贴现累计不低于300亿元,办理民营、小微企业再贴现金额占比不低于80%。

四是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科创、民营、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不低于80%,2020年融资担保余额较2019年同比增长10%。

五是建立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实现政府引导、直接对接、精准服务、及时反馈。

六是畅通金融服务通道,进一步提高首贷、续贷、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效能。

七是大幅减少信贷申请材料,建立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

八是加强金融科技在信贷服务中的应用,推动与信贷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税务、市场监管等信息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开放共享。

九是全面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线办理,实现小微企业抵押贷款“一门、一次”办理。

十是开展财务公司供应链金融试点,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等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开展买方信贷等融资服务。

十一是推广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力争2020年完成政府采购订单融资100亿元。

十二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等金融政策,对新增贷款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给予特别利率优惠,相关信贷申请“特事特办”;对存续贷款安排专人对接服务,确保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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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