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境内外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与优秀人才集聚,3月24日,南京江北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打造国际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形成更高水平的自贸区企业“走出去”和境外知名企业与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引进来”格局。
图: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意见》针对自贸区南京片区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从鼓励国内优质法律服务机构集聚、提升法律服务国际化水平、着力发展高端法律服务、打造完善的法治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推出五大部分十六条举措,全面构建法律服务机构在自贸区南京片区发展的全周期政策体系。
发挥后发优势打造自贸区南京片区法律服务高地。参考国内其他地区的先进政策经验做法,结合自贸区南京片区法律服务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制定完备的政策扶持措施,吸引全国优质法律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落户。
发挥区位优势促进自贸区南京片区国际化发展。以国家级新区与自贸区双重定位为核心,通过针对性的奖励举措,吸引港澳台与国外优秀法律服务机构与高端人才落户,并与新区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境内外业务合作,推进自贸区南京片区参与全球法律服务与法治资源共享,营造自贸区南京片区国际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发挥专业优势为自贸区南京片区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新区内外的法律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新区建设,为新区范围内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高端优质诉讼及非诉专业服务,借助其广泛优质的境内外客户资源,助力江北新区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
为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落户,《意见》提出多项保障措施,集聚国内优质法律服务机构;聚焦国际视野,针对国外及港澳台法律服务机构、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国际法律人才便利拟定专项奖励;创新拓展专业领域模块设置,以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经济贡献、专业服务、行业发展扶持、鼓励参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切入点,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独特优势,扩充服务发展新路径;明确奖励适用范围、适用时间,强化政策不叠加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政策保障,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南京片区重大项目,并采用一事一议办法加大补贴和奖励力度,提高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主动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副局长陈宇说,下一步自贸区南京片区将持续推进政策落地,一方面以《意见》为起点,针对法律服务机构落户、经济贡献、办公用房扶持、高端人才奖励、个人经济贡献奖励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制定详细考核标准,推进奖励结果有效落实;另一方面根据《意见》及实施细则的试行成效,顺应自贸区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势头,对标国内领先地区和国际先进通行服务管理规则,不断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持续提升政策吸引力,吸引境内外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与优秀人才集聚,促进自贸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赵畅、王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