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立法需求调研

根据《江苏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简称《规定》)立法工作进度安排,5月6日,江苏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开展《江苏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立法需求调研的通知,正式启动相关调研工作。

此次调研结合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工作同步开展,由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简称省统筹中心)具体实施。

据介绍,此次调研面向全省126家高校院所、13个设区市科技局及其地区中小企业,以问卷形式开展,重点围绕四个方面,一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基本情况,包括仪器总量、年运行机时、年服务收入、年服务量等;二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举措,包括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经费投入、绩效评价制度、人员队伍培养及激励机制等;三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存在问题;四是对《规定》立法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江苏是科技大省、制造强省,科学仪器资源丰富,企业使用需求大。2015年,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按“1+N”模式,制定了N个配套政策,从顶层设计、源头控制、主体责任落实、绩效考评等方面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2018年底,江苏省科技厅成立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推进大型科学仪器等各类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工作。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制度,《江苏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正式列入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预备项目。

下一步,江苏省统筹中心将选择江苏部分高校院所、设区市和企业开展座谈或现场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吴琼、段伦超、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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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