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15条措施优化审批服务 促进市场主体扩量提质

近日,徐州市行政审批局着眼“六稳”“六保”要求,在江苏率先出台《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市场主体扩量提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服务市场主体扩量提质打造区域审批服务样板。

《实施意见》从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创新实施登记模式等5大方面提出15条优化审批服务的具体措施,旨在提高准入服务的便利度、推动审批事项的加速度、增强生产要素的集聚度、增加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在提升服务企业效能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提升服务企业发展效能、精准施策服务效能、行政审批集聚效能。切实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集聚效能,做到减事项、减材料、减流程、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对职能范围内事项做到一站式全程服务、一体化全盘统筹、一张表单全景审批、一条龙全力办理、一揽子全面解决、一次性全部到位。

在创新实施登记模式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实施企业登记“全城通办”模式、非要件“容缺受理”模式、商事确认登记模式。对申请者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登记事项,实行“容缺办理”,由申请者承诺按照规定补齐资料,即可先行办理。

在放宽登记限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放宽市场准入领域限制、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坚持“非禁即入”原则,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空间。市场主体可凭借集中办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材料将园区等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无实体店铺的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可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在优化服务事项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优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办事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推出100项“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梳理50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式服务。

在优化项目投资审批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行项目投资审批“网上办”“不见面”、项目投资审批“减材料”“压时限”、项目投资审批“并联办”“合一办”。整合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徐州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相关业务部门通过云平台反馈办理意见,由综合窗口告知项目单位所需办理评估事项、申报材料及编制时限。(吴琼、郭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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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