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7月6日电 (记者沈寅飞)近日,《数据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新鲜出炉,备受关注。5日,由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数据安全法(草案)》专题研讨会举办。专家认为数据产业已经形成一个完整产业链,各类数据活动催生了新的发展机遇,草案填补了政策和法律的鸿沟,数据产业、数据智能经济,将迎来重大制度性红利。
草案填补了政策和法律的鸿沟
7月2日在中国人大网发布,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草案共分七章,依次为总则、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主要内容包括,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建立健全国家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主体责任等。
“数字化转型与数据资源博弈,是当下全球化竞争的焦点”,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教授认为,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其进行专门立法具有丰富的国际国内战略意义。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列为第五大生产要素,要求推进生产要素交换的市场化进程,利好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融合应用。
吴沈括指出,目前各类数据活动的全方位融合普及和复杂的数据处理结构,催生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伴生了突出的安全风险,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需要完善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予以保障,同时数字政府和电子政务的升级也亟待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开放利用规则的全面支撑。
事实上,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地位就已确立。业内人士指出,2018年,我国将《数据安全法》纳入立法计划,法律法规滞后于数字经济实践。关键数据的界定,以及数据权属问题是立法难点。一直以来,数据权属究竟适用物权法、合同法还是知识产权法尚未定论。厘清数据边界、优化产权激励或许是突破口。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认为,数据产业已经形成一个完整产业链,草案填补了政策和法律的鸿沟。而对于数据服务商而言,在数据控制、网络运营、数据风控等环节,应该去尽快了解并规范业务流程,符合法规与监管要求。如数据安全评估、数据在处理服务结束之后必须要删除等方面是接下来对数据服务商的考验。
数据产业将迎来重大制度性红利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7月2日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6.2%。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张、贡献不断增强。
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主任钟宏表示,地方发展数据产业、数据智能经济,将迎来重大制度性红利。草案明确国家发展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包括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各省应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家将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数据安全开放。
粤港澳数据要素产业化联盟筹备组组长马臣云认为,草案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明确数据活动的红线是什么,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推动数据共享,发现数据价值。与此同时,草案提出建立健全国家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个人,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数据经济发展。因此有利于以“链接数据,以链治链”的理念,基于可信数据安全技术,依托司法网络平台,连接数据方、中介方、应用方,与各级政府打造政务数据安全开放治理体系。
钟宏认为,《数据安全法》正式出台后,数据要素国家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将有法可依。目前浙江、广东都已出台相关政策,而其它各地政府的数据产业与数据智能经济的扶持政策也将接踵而至。目前,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正在与一些政府部门、中央企业等合作,研究搭建数据确权流通监管沙盒,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
编辑: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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